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践行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支持我市“三个经济”建设和“十项重点工作”实施,加大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力度,根据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和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19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以下简称“引智项目”)是指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思想,由我市各类法人主体有针对性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并借助他们的智慧解决自身在发展过程中特定难题的相关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外籍专家和中国籍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两类。外籍专家指非中国国籍,在特定学科或业务领域取得较高成就的专家。中国籍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指在国(境)外被我国认可的机构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知名机构工作并取得较高成就的人才。第四条 引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由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市外专局)负责。第五条 引智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列入西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