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总会干部考核办法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总会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干部的纪律,完善各项考评机制,实现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干部工作效率,依据湘潭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特制定此项干部考核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考评对象包括: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全体干部。第三条 考核内容如下:1、遵纪守法情况: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2、工作态度情况:对待工作是否积极主动、汇报工作及时。3、常规活动情况:参加例会出勤情况,举办活动出勤情况和活动参与次数。4、完成任务情况:工作完成与否以及效果质量。5、综合表现情况:工作态度和群众意见。第四条 考核办法及标准:考评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考评采用百分制,考评项目细分20项,每项满分5分,依据考核项目在0-5分之间酌情给分。考核完毕后由组织部负责统计总分。考评组得出的考评分减去纪律扣分后的分数成是最终的考评分。最终考核得分=日常考核得分+综合得分-纪律扣分。按如下标准分等级:优(90-100)良(75-90)中(60-75)差(60分以下)。考核机构组成:由主席团负责选派人员成立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