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体育社团管理制度(试行)一、河北工业大学体育社团的成立、注册、注销等程序均遵循河北工业大学社团管理条例。1、体育社团成立社团发起人必须拟定社团名称、宗旨、章程、活动内容、范围、形式和负责人详细情况的书面申请,经本人所在学院社团管理机构同意后,交体育部社团管理部初审,符合条件后审批成立。体育社团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由10名及以上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有规范的、与其社团性质相符的名称(如河北工业大学XX协会、社、俱乐部等),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四)有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五)有正常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赞助、拨款等);(六)能够带动社团成员及校内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提交相关社团材料:(一)提交学生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和组织机构,社团负责人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财务的规范等);(二)提交学生社团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构架、部门建设、社团骨干的资料);(三)提交社团活动的资料(资料中应包括尽量详细原始优秀活动的资料)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