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文件豫工院财201670号 关于印发河南工程学院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属各部门、各单位:现将学校研究通过的河南工程学院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附件: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项目可行性报告3项目评审论证书4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6年6月13日河南工程学院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适应新常态下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项目的申报、遴选与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库”是指学校在“十三五”期间拟建设的除基本建设类项目之外的项目储备,包括基础条件项目、实践教学平台项目、科研平台项目、重点学科(培育)项目、重点实验室(培育)项目、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等七个方面。第三条 学校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职能部门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文本要求组织论证与遴选,学校统一建库。(二)合理排序,动态管理原则。职能部门对经过论证的拟入库项目按照轻重缓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