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本科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对本科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控制,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规范(浙工大教(2014)61号)的要求,并结合经贸管理学院的实际,特制订经贸管理学院本科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实施细则。一、进入毕业环节阶段条件至毕业环节阶段前进行资格审查,四年制本科留学生在第七学期初补考结束后,按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已获学分累计须大于87.5学分,方可进入毕业环节阶段。二、指导教师分配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职称(含)以上有经验的教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同一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得超过8人(含普通本科学生)。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要求1、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指导教师联系,讨论并确定选题。2、毕业设计(论文)开始23周,查阅相关的中、外文文献,完成10000印刷字符的外文文献翻译(或译文不少于汉字2000字),写出2000字左右的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同时可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