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Legal instruments writing curriculum课程编码:013A1150 学 时:36 学分:2.0一、 课程教学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法律文书写作是大学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必修的专业基础课。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使学生达到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本课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综合性。本课程既是一门应用写作课,课程讲述的写作知识必须符合一般的写作规律,同时它又具有法学专业课程的特点,而且这些法律的特定要求既涉及程序法又涉及实体法,因而又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对文书写作的特定要求进行写作。二是实用性。从事各项法律活动都离不开法律文书的使用,其中有的是启动法律活动的手段,有的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文字凭证,有的是法律活动的实录。可以说,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又是法律活动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