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起草说明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作为公司经营中的一项重大事项,会对公司的营业范围、资产结构、收入构成、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仅会影响股东的权益,还有可能直接反映在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上,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督促公众公司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结构整合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及配套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一、起草原则公众公司和上市公司都因为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监管部门对其行为进行适度的监管,以达到保护投资者的最终目的。我们在制定重组办法的时候,兼顾公众公司特点,确定了以下原则:1.放松管制,减少事前的行政许可,加强自律管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