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办理程序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根据安徽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实行地域管辖,要求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备案,对属于重要工农业产品范畴以及省属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要求到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1份);(2) 标准批准发布文件(1份);(3) 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4份)和电子文本;(4)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5)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1份);(6) 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7) 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应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材料审核申请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符合要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书面告知企业。4、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