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深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面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建市场201634号),为更好地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劳务工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劳务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光明新区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由新区城市建设局统筹协调,建筑管理科(民防办)牵头具体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三、职责分工(一)新区城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二)各办事处、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负责督促本单位所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分包企业开展拖欠劳务工工资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三)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在监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