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宁国市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示范社考评细则为认真做好宁国市2016年规范化示范社考核评选工作,体现公正、公平和公开原则,制定本考评细则。一、民主管理好(30分)1. 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满1年,依法完成2016年度农民合作社年报信息公示,并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提供同级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并挂牌办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齐全(满分5分)。2. 制订章程,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社务公开制度,并认真执行(满分4分)。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和4次理事会会议并有完整会议记录,所有出席成员(代表)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做到民主管理(满分4分)。4. 建立健全社务监督机构,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或执行监事,每年召开监事会2次以上,做到民主监督(满分2分)。5. 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代理记账、核算。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满分4分)。6. 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按照章程规定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