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为规范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与原料生产协调发展,避免生产大起大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清洁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准入条件。 本准入条件中浓缩果蔬汁(浆)包括如下类别水果、蔬菜的浓缩汁(浆):大宗加工水果类:包括苹果、柑橘、梨等。其他加工水果类:包括菠萝、荔枝、芒果等热带水果;包括草莓、蓝莓、树莓、黑加仑等小浆果;包括其他未列及的水果类。大宗加工蔬菜类:包括番茄、胡萝卜、红薯等。其他加工蔬菜类:包括芹菜、黄瓜、姜等。浓缩果蔬汁(浆)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从果蔬汁(浆)中除去一定比例的水分,加水复原后具有果蔬汁应有特征的制品。其中,浓缩果蔬浆、果蔬原浆为果蔬经压榨或破碎后,除去或不去除去一定比例水分,、不经过酶处理的含果肉的汁液,如桃浆、杏浆、山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