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细则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杭建市发20112号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行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行细则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履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2O逐一年1月4日 主题辞:城乡建设 招标代理 监督管理 细则 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省造价站,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县(市)建设局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4日印发 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管理实行细则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全市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的市场行动,保护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x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历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誉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09111号)、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管理办法(杭政办200648号)、杭州市建筑业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