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届 研究生 下半年 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暂行) 时 间 程 序 所需材料(要求) 9 月 10 日 -9 月 14 日 1、 各学院审核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2、 各学院将 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备案表 报研究生院 1、 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专利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稿件录用通知及版面费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的学术论文均需由指导教师审查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并在复印件上明确签署意见) 2、 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备案表 (请在秘书群下载) 9 月 17 日 -9 月 25 日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各学 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培养计划要求进行审核
2、2、 导师将电子版学位论文交学院 ,由学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3、导师填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4、研究生提交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5、 各学院组织申请人预答辩 1、 审查申请答辩人员有无欠费情况,未缴清 学费者,不可以提交答辩申请 2、 电子版学位论文 3、 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及处理情况汇总表(请在秘书群下载) 4、 研究生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请在秘书 群下载 ) 5、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全部填写内容可以打字,签字必须用黑色碳素 笔书写 ,成绩单由各学院统一装入 6、 答辩用 PPT、学位论文 7、 评阅人对研究
3、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0 月 8 日 请各学院在 10月 8日前将博士送审论文 (五份 )交到研究生院同时完成以上博士工作 10 月 8 日 -11 月 23 日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申请人聘请学位论文评阅人 (要求:全部送校外盲审;专业学位论文校外、企业 各送一份) 2、各学院负责将学位论文送评阅人评阅 (10 月 8 日 本周内硕士必须送出 ) 3、各学院秘书将研究生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11 月 26 日 请 各学院将 硕士 、博士 答辩委员会成员 审批表 报研究生院 请在秘书群下载 11 月 28 日 -11 月 30 日 1、各学院开始组织学位
4、论文答辩工作 2、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1、学位论文 2、表决票(请在秘书群下载打印) 12 月 1 日 -12 月 7 日 1、学位论文答辩 2、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3、各学院报送研究生授予学位人数情况汇总表 4、答辩委员会秘书将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一式二份 (按学号分别摆放) 整理完整 1、研究生授予学位人数情况汇总表(请在秘书群下载) 2、电子版和纸制论文 3、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2 月 7 日 -12 月 11 日 各学院组织毕业生进行学位信息采集 ,同时审查学位申请者在系统中录入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
5、及是否符合录入要求 毕业生签字后提交的学位信息采集表由本学院留存 12 月 10 日 -12 月 14 日 1、 导师审核签字(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 2、 教学秘书审查论文是否按要求排版打印、装订 、签字(含保密论文 两 年后自动解密) ,并收取 纸制 论文 和电子版论文 (不含保密论文) 3、 研究生将电子版和纸制论文 (含保密论文) 上交校图书馆 ,如有问题请咨询图书馆 4、 各学院将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表决票(五份)、 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等全部材料收齐、整理后 送档案 馆存档 1、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请
6、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学位论文 (图书馆收取全部学位论文) 12 月 10 日 -12 月 14 日 1、 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准备上会材料。 2、 筹备校学位会 12 月 18 日(周二)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 12 月 10 日 -12 月 19 日 研究生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学位信息 12 月 19 日 发文、打印学位证、盖章 12 月 19 日 各学院将整理完的审批表一式两份到研究生院盖章 审批表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12 月 20 日 1、 各学院到研究生院取学位证、毕业证 2、 各学院发放学位证 12 月 20 日 -12 月 27 日 研究生院对学位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照片审核、数据校验、数据问题确认、数据提交、反馈数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