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大学生的实习报告法律1方面是规则体系,另外一方面是意义体系。不识意义体系,法学可能沦为没有价值依归的“匠人之术”;但反过来,无知于规则体系,自然难领意义体系之奥妙。法律实践之要义正在于将规则体系与意义体系相结合,在于实现“死法”与“活法”的互动。“我嗓子不好,唱不起高调”,但是我想法律人的使命更多地不是待在书斋里闭门造车,而是能够为中国法治的实现贡献其力。虽然现实中司法的图景或许不容乐观,但是那丝绝不应成为我们怀疑法治、不信仰法治的1个理由,我们始终要对此抱有信心,诚如苏力所说:“未来其实不遥远,此时此刻不就是我们曾眺望过的1个未来吗”。今天不是比昨天更好吗?今天的法制现状不是比过去更加完善吗?在这样1种理念的引导下我想我们的实习才更成心义,才更加有价值,要不然实习前对法院和法律抱持着向往和景仰而去,可是实习完以后却失落而回,1下遁入悲观之井,从此也便只能“坐井观天”。虽然我在律所和法院也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也感觉到法律很多时候也很无奈,但是我历来都觉得法律有总比没有好,良法又比恶法要好,虽然法律不能包打天下,但是它还是老百姓用以解决纷争的1种较好手段,柏拉图不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