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廉政风险自查表 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单位主要职责1、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保卫工作;2、掌握影响全区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4、实施消防监督工作;5、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各种节庆活动、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任务;6、依法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7、负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排查廉政风险点1、未能按要求执行党委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一言堂”,个人权利集中;2、刑事案件该立案的不立案,立案的久侦不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得不到保护;3、接处警工作不规范,出警迟缓,出警不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