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总则1一、组织领导1二、教学运行3三、质量管理15四、师资队伍17五、学生管理19六、附 表23医学类专业毕业实习工作条例总 则为提高毕业实习质量,培养学生熟练的临床技能、缜密的临床思维、严谨的科学作风,形成完整的教学管理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保证临床教学工作规范运行,特制订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医学本专科专业。一、组织领导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毕业实习大纲中的各项计划和任务,保证毕业实习质量,必须健全和完善教学组织领导机构。学校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基地办公室组织实施,学工处和相关学院配合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应成立教学领导组,建立由分管院长、科教处(科)及各教研室(科室)组成的三级管理架构,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科教处(科)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各教研室(科室)承担具体教学任务。(一)教学领导组1、教学领导组是医院教学工作的领导机构、决策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和领导全院教学工作。2、教学领导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有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