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葡萄烈酒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项目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来源:目前,葡萄烈酒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各生产企业仅以企业标准作为其组织生产、检验和贸易仲裁的依据,各企业的企业标准技术指标不统一,以致各葡萄烈酒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为了规范葡萄烈酒企业的生产行为,为云南省的葡萄烈酒生产企业提供科学、合理、公平、统一的生产依据;引导葡萄烈酒行业良性发展,进一步提高葡萄烈酒产品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真实、高品质的葡萄烈酒产品,有效推动云南省葡萄产业持续繁荣昌盛,促进云南省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增长。因此,弥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六家葡萄烈酒生产企业提出制定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葡萄烈酒的申请,已于2012年8月14日经云南省卫生厅批准立项。(二)本标准制定项目承担单位:弥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本标准制定项目协助单位:云南高原葡萄酒有限公司、弥勒县东风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弥勒县东风宝云酒庄、红河龙缘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弥勒米轨时光葡萄酒庄、云南省弥勒县弥勒福酒业有限公司。(四)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