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评审表填写说明及报送材料的要求一、评审表填写说明(一)申报人在填写评审表前,请认真学习相关评审条例:教师职务评审的申报条件按西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西理人201115号)及西安理工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西安理工人事201626号)执行;(二)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申报人应按“西安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道德的管理办法”( 西理字200936号)的要求约束自己,对个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先进行自查,保证个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论著发表属实。如经查实有作假行为,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三)整体要求参照本填写说明填写评审表1份(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申报材料(教学、科研、论文、著作、获奖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已使用过的评审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其中博士毕业定中职者,现申报副教授,其博士毕业前的3年的业绩可填写,但须注明“为博士毕业前业绩”)。从其他院校调入的教师,其在校外的教学、科研工作,须取得原单位证明后,方可在评审表中填写。各类业绩要按表格栏目的要求分类填写(如论文要按A、B、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