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方案室管理及考核规定开发方案室管理及考核规定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鼓励与束缚运行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安全、高效、逾额完成各项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加强和规范研究所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和奖金分配制度管理,结合油田地质研究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地质研究所开发方案室 第3条 管理及考核规定应遵守以下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然、科学的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统筹公平原则。 (3)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原则。 第4条 本规定旨为建立客观、公正、公然、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鼓励机制与束缚机制,为科学的人事决策及嘉奖政策提供可靠的根据。 第2章 岗位职责 第6条 基本职责 油田地质研究所开发方案室负责新、老区开发方案编制;负责产能井实行及跟踪研究工作。 第7条 岗位分工 油田地质研究所开发方案室分为开发方案室主任及室成员两个岗位,根据主要工作内容又可划分为以下3类: (1)方案编制类:负责新老区方案编制工作和新区开发方案、产能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