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学校教师工作纪律1、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动。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进程中不随意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早2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2、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早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换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照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便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和背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委教育教学责任。3、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展开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4、教师要公道应用现代办公装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阅读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