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和流程,健全我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江西省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档案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及相关工作。 二、服务内容、标准及流程(一)档案委托管理形式及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委托管理分为个人委托和单位集体委托两种形式。1.个人委托个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委托存档,按本规范档案接收及流程办理个人档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