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及服务承诺第一节工作制度为使监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应严格执行和落实以下监理工作制度:1、监理日志制度监理工程师必须写好监理日志,记录当天内围绕工程建设所发生的一切行为。2、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会同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对各专业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会审,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特别是各专业间的差、错、碰、漏等问题,把各种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3、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单位及时向施工班组及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4、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监理部审批。5、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