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退还服务规范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承办机构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服务对象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四、申请条件在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五、申请材料1、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施工合同复印件(中标人提供)六、服务流程(一)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1、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无异议、投诉后提交退款申请;2、招标人对退款申请进行审核;3、中心财务室根据审核通过的退款申请办理退款手续。(二)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1、中标单位凭施工合同复印件到中心财务室退还。备注:有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依法上缴财政。七、办理时限按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约定。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九、咨询方式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0564-3901970。 附件:退款申请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