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为了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整体质量,培养和造就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科研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方面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二、评选工作组织经济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和评选工作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三、奖学金的申请资格1申请人必须是全日制非定向(委培)硕士、博士研究生。2第二次(硕士入学一年后、博士入学两年后)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完成学习规定的学分数和必修课程。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或暂停参评资格:1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2有剽窃、做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行为不端者;3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4其他不适宜继续获取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四、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