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要将会议费纳入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并单独列示,要严格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执行中不得突破。第二章 会议分类与会议审批第四条 会议分类如下:一类会议。市党代表大会、市党代表会议、市委全体会议,市委工作会议、县市区委书记会议,市人代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市政协全委会和常委会议,市纪委全会,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代表大会,市劳模表彰大会。二类会议。以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