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6年3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循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第三条 市社科规划课题要着重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思想;着重研究我国、我省和杭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大力推进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繁荣和发展本市哲学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