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高层次及优秀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我校有特色地方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建设需要,积极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及优秀人才来校工作,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结合学校发展建设对高层次及优秀人才需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引进高层次及优秀人才为重点,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学院和学科在人才引进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将人才引进与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紧密结合,不断优化人才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形成高层次及优秀人才聚集效应,为建设居于国内同类高校先进行列、在国内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有特色地方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第三条 坚持党管人才、按需引进、合同管理、目标考核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按需引进适应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团队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及优秀人才,坚持引人与引智相结合,优先保证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和急需专业的人才需求。第二章 引进条件及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