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乒乓球协会竞赛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乒乓球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服务会员,科学管理,中国乒乓球协会就积分赛系列赛事的竞赛积分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国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乒协”)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是代表中国乒乓球项目活动的最高社会团体。第三条:中国乒协主办的积分赛、中国乒协授权的各级积分赛、中国乒协认证的积分赛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竞赛积分的计算管理。第二章:竞赛积分及相关定义第五条:竞赛积分定义中国乒协竞赛积分是用0-3000之间的数值,作为体现会员竞赛水平的参考指标。 数值随会员参赛成绩动态变化。中国乒协根据会员参加中国乒协主办、授权、认证的各级积分赛成绩计算相应竞赛积分并排序。第六条:积分赛分类1、 中国乒协主办的积分赛:包括中国乒协会员联赛及其它中国乒协主办的进行竞赛积分计算的赛事。2、 中国乒协授权的积分赛:经各级办赛单位申请、由中国乒协授权并根据比赛成绩进行竞赛积分计算的赛事。3、 中国乒协认证的积分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