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篇党员干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基层干部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心得体会6月20日,第10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9次会议通过了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1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对弥补过去部份政务处罚“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点,无疑具有吹糠见米之效。但应当看到,制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履行,这就要求在履行进程中做到不偏心、忘我心、不分心,让制度法律“带电”,使人望而生畏,不敢知法犯法。 人情圆滑眼前“不偏心”,对所有人1视同仁。从某种意义上讲,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是对监察法的进1步明确和细化,让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意在让背法之人“1个跑不了”。但对广大公职人员来说,不怕法律多、管得严,就怕执法之人“偏心不公”,对人不对事,不能做到“绝对公平”,致使同1种背法行动产生不同处理结果。如果说公职人员行权背法会污染河流,那末,执纪执法不公,则会污染全部水源。打铁还需本身硬,君子必先正己。执纪者要坚持公平公正,做到“1碗水端平”,不能“看人下菜”弄“选择性执法”,真正打破人情关系的干扰束缚,做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