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项目党支部工作实行细则第1章 总 则第1条 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是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主要情势,为了发挥企 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项目部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役 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 定。第2条 本规定根据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及局党委印发的 (各级党委工作制 度) 、 (党支部工作细则 ) 和总公司党委印发的 ( 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暂行规 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第3条 项目部党支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展开工作,领导项目部党建工 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党 的线路、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唆使、决议在本项目部的贯彻履行。第4条 项目部党支部在项目部处于政治保证地位,发挥战役堡垒作用,要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施工生产为中心,担当着直接联系大众、宣扬大众、 组织大众、团结大众,按时完成施工生产目标等重要责任,保证企业两个文明 建设同步发展。第2章 项目部党支部的设置和撤消第5条 凡组建工程项目部均按党章、兰铁程党 (XX)1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