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局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制度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进1步推动教育体育系统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在展现教育体育形象、发布教育体育资讯和服务教育体育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1步加强和改进新情势下高校宣扬思想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1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微博客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相干文件精神,结合教体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教体系统微信公众号是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文化的重要宣扬阵地,必须在局党委领导下,坚持4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党的宣扬政策,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有益于教育体育系统形象塑造和事业发展,宏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2、湖口教育微信公众号由局办公室负责运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分管办公室领导进行审核,并在主要领导同意落后行群发。3、 重视微信公众号的内容保护,严格履行“先审核后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