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二OO六年九月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 安全的紧急事件:一是自然灾害: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生物 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二是事故灾难:企业的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 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三是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事件。四是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经济安全和涉外突发事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 II级(重大) m级(较大)IV级(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的依据1. 法律宪法第12条:国家保护公共财产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法征收或征用第33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第42条: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 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