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州港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运输船舶的安全责任落实, 适用本制度。第三条赤水市祥云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并承担未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后果负责。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第四条公司所设安全管理机构依法对各营运船舶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二)设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资质条件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按规定聘用海务主管、机务主管、船员管理、财务主管为公司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