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得到落实执行,特制定本规定。一、事故的类别1、设备事故:指生产设备遭到损坏或发生故障,中断生产的事故。(1) ) 微小事故:设备损坏或减产,实际损失在300 元以下(2) ) 普通事故:设备损坏或减产,实际损失在3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3) ) 重大事故:设备损坏或减产,实际损失在5000 元以上2、伤亡事故: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生伤害、急性中毒。(1) ) 轻伤事故:导致受伤者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105 天以下而未到达重伤程度的事故(2) ) 重伤事故:使操作者脑、眼、四肢、躯干等部位受到严重伤害而导致劳动力丧失或导致歇工 105 天以上的事故。(3) ) 死亡事故:使受害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或抢救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事故。(4) ) 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人数1-2 人(5) ) 特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人数达到3 人或以上二、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1、发生轻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