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委、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开教工委201453 号)精神, 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稳定监管体系,形成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齐抓共管的机制,切实保障我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信访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市教委关于认真抓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一岗双责分片包干督查工作责任制落实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全力构建平安校园”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主题,自觉地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确保我校不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故,确保我校不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