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3400台侵犯“National”商标权电饭锅案、案情介绍2007年5月13日,中山市某公司向拱北海关下辖中山海 关驻小榄办事处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电饭锅3400个, 申报价值共18962美元,申报为无品牌货物。通过海关实际 查验发现,所有的电饭锅外包装及外观上均有“National Star”标识,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在海关总署备案的 “National”商标涉嫌构成近似。经海关调查,认定构成侵权, 对货物进行没收并处罚款14600元的处理。China Customs 产isw BSZ06i&SEZ N0N3Z Is lecojlezJ案例一:3400台侵犯“National”商标权电饭锅案二、典型意义第一,该案件属典型的贴牌产品侵权案件,当事人 接受外方巴拿马客商的订单,并按照外方要求进行生产 并出口,最终因相关产品侵权而蒙受经济损失。第二、本案当事人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意识,虽然 在接订单之前对外方要求在产品上加贴的“National Star 标识进行了知识产权状况审核,但却错误地认为该标识 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