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 1.1 编制目的提高我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各类应急演练和处置经验,制定本预案。1.3 分类分级 1.3.1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机理、过程、性质和危害对象,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