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确保公路、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水路畅通,组织调配公路、水路运输力量,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证全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省政府相关专项预案制订本预案。1.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水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