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改稿)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盐田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将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稳定、人身及社会财富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保障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总预案(深发199822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