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是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在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 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本机关登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应当遵循依法、便民的原则,准确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第四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由登记管理机关公开过的事业单位信息。如:是否在本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信息、事业单位年检结果等。第二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中形成的事业单位历史档案信息。如:设立登记日期、历次变更结果、历次公告情况、已公开的年度报告等。第三类: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依法经有关保密部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