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标准和办法一、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二、综合评分标准: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5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50%(权重)。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1、价格基准分:(5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