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安机关开展“微警务”的思考关于对公安机关展开“微警务”的思考 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 范贻长 高伟 “互联网+”时期的到来为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此背景下催生的“微警务”成为现代警务机制发展的1种新兴模式,对公安工作起到了提高资源利用效力、节省行政本钱的功效。如何有效管理“微警务”、推动其延续发展,是当前公安机关亟待研究探索的1个课题。 1、“微警务”的概念界定 “微警务”1词来源于微博警务、微信警务,最近几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实践和探索。因此,“微警务”可以定义为公安机关借助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和平台展开的1系列警务活动。其中,既包括通过其它互联网途径或载体展开的公安业务,比如,通过互联网发布法律法规、公告重大事项、发布警情通报、受理大众报警投诉等;也包括依托这些平台拓展衍生出的新生业务,比如,通过实时互动受理大众咨询、搜集网上信息、展开舆情导控等。公安机关通过展开“微警务”工作,可让民众及时掌握公安信息的变更,更便捷地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进1步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 2、公安机关展开“微警务”的有益因素 (1)网民数量众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