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有感上午,在区纪委的组织下,我旁听了区人民法院刑庭庭审王卫东涉嫌职务犯法案件,听后感触颇深。 王卫东,系原化肥总厂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来是1个受人尊重、使人景仰的职位,却没能很好掌控住自己,因抵制不了金钱的诱惑,失去了宝贵的自由,沦为囚徒。 3国时期,刘备在临终前教导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能由于有些坏事影响小就肆意妄为。时至本日,这句话对我们每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生活都有着非常深入的警示作用。如果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王卫东能够听从刘备这富有哲理的警世恒言中得到启发的话,那末他的下场也不至于此。 细思量,这1切缘由皆为贪,而他的贪念相对许多巨贪而言,实在有些小巫见大巫,贪污的总额加起来仅仅不过3.7万元,且贪污未遂。3.7万元,让他断送了自己的后半生,家人也为之蒙羞,实在使人感慨。 或许王卫东在迈向泥潭的第1步,也曾犹豫徘徊过,但终究贪念占据了上风,在他的心理可能存在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他人不会知道的,况且这个数目也不大。但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1个人出错误,常常是由不起眼的小事开始。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