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绩效自评报告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榕财统20171号)精神,我局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2016年度科技奖励项目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的实施依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预期投入情况及实施后达成的主要效益根据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榕政综201154号)文件精神,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落实我市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集中力量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加高新企业申报,对获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和单位分别给予一定奖励。2016年投入1350万元,实施科技奖励项目130项。据统计数据,市财政投入1350万元,项目实施后2016年获得项目销售收入达7.56亿元,获得利税5000万元,带动社会效益10.4亿元以上。(二)项目执行基本情况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