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问答一、就业创业1.哪些人员创业可以申领创业补贴? 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下列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1、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在校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或由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休学创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并开具休学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的毕业生;3、本市户籍返乡农民工。指外出务工连续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区(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2.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创业补贴?答:1、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扶持范围的创业者,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下发之日(2015年6月23日,下同)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以申领10000元的创业补贴。2011年10月1日后2015年6月23日前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