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常见政策问题问答【综合】 问:居民医保参保者尚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看病就医?答: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均可作为居民医保参保凭证。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定点医院看病就医。 问: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有没有救济渠道?答:合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员(或家属)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详细情况,包括事情经过、当事人陈述、政府职能部门鉴定报告(或意见)和第三方责任人或医疗费用支付责任方(或担保方),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经同意后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已支付的基金根据有关法律向第三人追偿。 问:个人中断缴纳职工医保费怎么办?答:个体参保人员在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续保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后即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并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至12个月的,补齐中断期间的医保费,自补缴之月起6个月后恢复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中断缴费超过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