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设施安全保密法治常识问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何时施行?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 军事设施的定义是什么?答: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下列建筑、场地和设备:(1)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2)军用机场、港口、码头;(3)营区、训练场、试验场;(4)军用洞库、仓库;(5)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测量、导航、助航标志;(6)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7)边防、海防管控设施;(8)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此外,包括军队为执行任务必需设置的临时设施。3. 如何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答: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要求,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4. 军事设施保护的工作方针是什么?答:国家对军事设施实行分类保护、确保重点的方针。5. 军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