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村级公益性岗位职责制度为强化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力,拓宽贫困大众就业渠道,增加收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本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边沿户中,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包括弱劳动力)和就业欲望的劳动者,原则上每户只允许安置1人到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如有其他特殊情形,需在所属村召开民代表大会通过。2、岗位设置和职责1、秸秆禁烧巡查员。做好秸秆禁烧政策宣扬工作,在村民组内展开巡查,发现火点及时报告。2、环境卫生督察员。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宣扬工作,在村民组内展开督查,引导、催促村民稳定扔垃圾、不占道经营。3、环境卫生保洁员。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在村民组或其他需要保洁的区域打扫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整洁。4、突发疫情工作人员。面对突发的疫情或其他紧急情况,设置相应岗位,如防控点值班、卫生消毒、宣扬引导等。5、光伏巡查(清算)员。设置光伏电站巡查(清算)员,负责光伏电站的平常巡查、定期清算光伏板附近杂草和异物。6、敬老护幼护理员。针对本村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