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高邮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本人参加2020年5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现承诺:本人在整个事业招聘考试过程中,所填报的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个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是否有违法犯罪纪录等)均是真实有效的,并符合2020年5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规定的回避及其他相关要求,毕业文凭国家承认,且保证下列( )条款。本人已被告知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本人愿意接受给予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的处理,并纳入扬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诚信管理平台,接受联合惩戒,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2. 在领取体检通知书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 本人承诺为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迄今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现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