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例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方法。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方法。例如,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